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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单词翻译:双击或拖选)
已有太多的游记叙述过英语与美语的差异,以及所造成的误会或笑话。然而,听归听、读归读,惟有回忆自己的亲身经历,才能会心一笑。
来英国之前,只知道英语的万国音标对苹果的发音是“阿婆”;相对的,美语的KK音标则应为“耶婆”。当初,只认定这差异应如同四川话的重庆腔或成都腔的不同,应该是相通的才是。哪知,差异并不只是如此。
记得当我们由伦敦国际机场走出海关时,已是万家灯火。由于哥哥要第二天才来接我们,便在先前预订的机场旅馆暂宿一夜。这一夜,为我这一年的“美语在英国”的趣拉开了序幕。
这家旅社没有四星级以上的排场,却收费不低。在柜台登记之后,等了一会儿,仍不见服务员来帮我们搬运整整八大皮箱的行李。我于是问柜台小姐有没有cart?小姐们经验丰富,告诉我手推车的英语是trolley,不是cart。
于是,我们高高兴兴地推着trolley走进电梯,按third floor的按钮前往房间,却来到一排都是“4”开头的房间。猛然想到几年前去香港的经验:大厦的一楼称为ground floor(地面层),二楼才称first floor(第一层)。香港当时还没回归,那么,英国旅社的343号房间自然是在second floor(第二层)了。
记得在上高英语课时,老师便曾指英语与美语的这点差别。就如大多数人一样,我也只当它是两国习惯不同罢了。一直到了我们第二次在伦敦街上闲逛时,才恍然大悟。原来,伦敦大多数四五层且有岁月的大楼,其“地上楼”高出地面约一公尺,好让“地上室”的窗户能露出地面。不仅如此,“地下室”外墙并不紧靠泥土,而是保留有两公尺左右的空隙。因此,虽说是“地下室”,却也有独立的门和窗。很高兴地,我终于发现了英国人为何会称第一层为ground floor的真正原因了。
在伦敦的另一个趣事,发生在寻地铁时。我们第一次去伦敦时,依照朋友的建议,将车子停在伦敦外围,然后改搭地铁进城。在停妥车子后,便请教迎面缓步而来的一位英国老绅士,问他最近的subway如何走。老先生顺手一指,前面不远处就有一个subway的小牌子。我们庆幸自己运气不错,能找到离地铁这么近的地方停车。想着、走,哪知走完了subway,却是到了街道的另一边,哪里有地铁的影子!折腾了半天,才知道伦敦的地铁叫做underground,而subway则是地下道。这两字的用法刚好与纽约相反。
经过两百年的分离,以及与多国移民的交互影响,美语自会发展出许多不同于英语的用法。这些差异是说不完、道不尽的。诸如:美国人讲的car trunk(汽车行李箱)在英国叫做car boot,而美国的flea market(跳蚤市场)在英国则称作car boot sale;又如美语称糖果为candy,英语则说sweet;让人搭便车,美语说give ride,英语则说give lift;至于电话忙音,美语说“The Line is busy”,而英语则说“The line is engaged”。
入境随俗容易得当地人的好感,进而结交到朋友。但更重要的,是可以避免尴尬。我最糟糕的一次经验,现在想来还感到脸红。那是发生在送小梦上学的路上,我们遇见了她同学的妈妈。她带着的刚学步的小妹妹,有一对湛蓝的大眼睛和一头闪亮的金发。我称赞道:“How cute!”没想到这位英国妈妈竟然没什么反应。类似情形发生了几次,我才开始注意别人的用词都是“How lovely!”在请教英国友人之后,才知道美国称赞小孩聪明可爱的cute,搬到英国却锐利刁钻的意思。
想到自己竟然当着人家妈妈的面,说她的心肝宝贝“锐利刁钻”,真是难为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