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arnish1: 装饰菜;扣押财产
初看garnish的两种释义 -- 给食物加装饰、扣押债务人的财产,真让人有点“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”,毫无干系的两种意思怎么能体现在一个词身上呢? 先说garnish表示“给菜肴加装饰”,这个我们比较常见,如:Mother garnished2 fish with slices of lemon.(妈妈拿柠檬片给做好的鱼上加点缀。)Garnish的这层含义源于古法语词“garniss”(防护;装修),由此我们可找到源于同一词根的“garment”(外衣)。 13世纪,garnish进入英语词汇,当时除了表示“防卫”外,也表示“点缀,装饰”;到17世纪,garnish逐渐演变为专指“给菜肴加装饰、做点缀”,也可用作名词“装饰菜”,如The turkey was served with a garnish of parsley.(做好的火鸡上面配上芫荽做点缀。) 由于古法语garniss又可追溯到德语词根garnir-(通知,警告),大约在16世纪,garnish开始出现在法律词汇中,指“法庭通知或传讯债务人”,现在,garnish逐渐演变为“法庭通知受托人扣押债务人的财产或工资”,举个例子:The debtor's employer was garnished.(债务人的雇主被通知扣发债务人的工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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